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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的几点思考

2016-01-05 10:16:46来源:太平财险福建分公司作者:傅丽华 李勇剑 孙绍添 阮耀萍 蔡力颖 陈绍真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摘  要】: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汽车新的三包规定,此举加大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但也增加了保税区进口汽车经销商的赔偿责任风险。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推出了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为经销商转嫁经营风险助一臂之力。本文在分析了福州保税港(区)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针对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这个险种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进口汽车“三包”责任;赔偿责任风险;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

 

一、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的出台背景

(一)进口汽车被纳入“三包”服务对经销商的影响

随着全国各个保税区口岸的陆续开放,进口车数量不断增加。20133月,福州保税港()获批,成为全国第6个正式封关运行的沿海整车进口口岸,也是福建省唯一的平行贸易汽车整车进口口岸。2013516日福州保税港()举行进口汽车销售招商引商推介会,预期港()2014年进口汽车量将突破10000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汽车三包新政策,2013101日开始正式执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需提供汽车“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包退)。相较原来执行的汽车“二包”(保养、保修)责任,新“三包”的政策扩大了汽车服务范围,增加了整车退、换的责任,明确了经销商的责任,该规定的实施开启了汽车服务行业保障消费者权益新时代的里程碑,同时也增加了进口汽车经销商的经营风险。

进口汽车包括中规车和非中规车两大类,中规车是指国外生产厂流水线上的电脑显示该车销往中国地区,且符合中国法令并通过3C认证的车辆。非中规车则是按照其他国家或地区(如美国、中东)的标准来生产,然后由国内代理商或进口车经销商通过贸易公司从国外的4S店合法进口的车辆。购买中规车的消费者上了牌照之后,可以直接到4S店进行售后保养,“非中规”车的消费者以往是难以从国外的汽车制造商(主机厂)获得售后和“三包”服务保障。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汽车三包新政,则很明确的将“非中规车”纳入了 “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包退)范围。本文所指的进口汽车是狭义的理解,即指“非中规车”。根据《汽车三包规定》要求,当进口汽车制造商(也称主机厂)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售后和“三包”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进口汽车经销商按照新规标准提供服务。“汽车三包标准”的出台加大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但是也对入驻保税港区的销售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它的经营风险。

(二)经销进口汽车面临着索赔责任风险

一般来说,非中规车辆配置标准较高,最大的优势是价格便宜,比中规车低约15%30%,有的车款甚至能比本地4S店的同款车便宜几十万元左右。而且提车周期相对短,一般为现车。非中规车虽具价格优势,但面临的问题也是毋庸置疑的,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缺乏售后服务和“三包”保障。部分品牌如宝马、奥迪、丰田以及捷豹路虎等绝大多数品牌的国内4S店,拒绝为“非中规车”提供原厂质保和免费维修保养服务,仅有奔驰等少数一些厂家接受非中规车的付费维修保养项目,为“非中规车”提供全国联保,但仅提供两年的质保服务,服务标准低于“三包”标准。

国家“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后,因为非中规车所涉及的车型繁多,部分零配件不通用,如果公司备件采购不及时,发货慢,备件存在质量问题、维修时间超期和维修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等情况,由此会造成大量的退、换车和增加大量的用户补贴费用,这都将给经销商造成极大的隐性损失。同时尚未形成应对非中规汽车较为统一标准的行业保养、保修产业链,对汽车质量问题的鉴定无统一标准,也将引发与消费者的纠纷。因此,进口汽车经销商面临索赔的责任风险很大,在此背景下,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应运而生。

二、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的作用与存在的问题

() 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产生的背景

1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的界定。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是责任保险项下的一个衍生险种,具有责任保险的一般性质。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对第三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三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依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的有关规定,与消费者签订保修合同,如果车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合同约定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消费者可以在约定的期限或行驶里程(以下简称为“保修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维修要求,或需要对进口汽车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对于被保险人因上述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根据“三包”的新规,消费者可以向保税港(区)内的进口汽车经销商提出维权要求,经销商必须履行义务。如果它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三包”责任险,将这种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有义务承担起对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条款的拟定遵循合理、合法、灵活的原则。在认真研究了《汽车三包规定》规定之后,了解到港(区)内经销商所面临的具体风险,根据市场需求,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在产品责任险的基础上产生了,保障范围从原来仅针对汽车主要部件(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的保修责任、《汽车三包规定》中第二十条的整车退(换)责任扩大到“三包”全覆盖责任,最后形成了一个即可供经销商灵活选择,又更加贴合国家《汽车三包规定》要求的进口汽车11大部件保修责任条款、进口汽车整车退(换)责任条款和进口汽车“三包”全覆责任条款等多种保险方案。其中,“三包”全覆盖方案更是明确了按《汽车三包规定》需由经销商负责的代步车费用、必要的交通费和为保证“三包”时效的零件国外运输费用等均属于“三包”责任险条款责任范围。在责任免除方面,对进口汽车可能出现的未能及时销售和汽车因质量问题批量召回等可能存在的道德和批量损失风险进行了剔除。考虑到国家《汽车三包规定》中对主要总成和系统、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界定不清,各方理解存在争议,容易引起纠纷,导致相应的诉讼案件增加,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在咨询相关汽车质量监管部门后,明确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作为主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汽车产品质量鉴定。

3、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费率厘定。由于汽车“三包”责任险是新研发的产品,目前没有各类非中规车型在中国境内使用产生的故障损失率数据作为参考,费率的厘定基本以粗劣的数据和经验值判断。主要考虑如下几方面因素:①进口汽车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进口汽车品牌生产商因质量问题的召回率、部件损坏几率、退换残值换算等;②各家保险主体对宝马、奔驶、丰田等品牌的发动机延保产品的收费标准;③了解天津口岸作为最大的非中规车进口口岸,十余年来的质量纠纷情况;④依据部分国内品牌4S店售后服务数据,如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整车退、换的风险不高,保修和更换零配件的经验值概率为5%,更换总成件(发动机、变速箱)的经验值概率为0.1%,备件金额较大的变速箱在车价中的占比约为15%-20%,发动机在车价中的占比约为20%-25%;⑤考虑即使发生赔付金额最高的整车退、换风险,其退回的车辆残值仍归保险公司所有,因使用年限短,车辆残值较高,实际损失比例并未达到100%。初步估计“三包”责任险的保额损失概率在2%左右,并以此作为厘定费率的参考标准。

 (二)进口汽车销售中“三包”责任险的作用

 1、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包”责任险直接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即致害人的经济利益,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进口汽车经销商进入和退出的门槛非常低,经营状况与经济效益也不尽相同,有的经销商能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有的只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有的则完全不具备赔偿能力,这样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完全的保障。因此,“三包”责任险在补偿致害人利益损失的同时,更为受害者提供了索赔合法经济利益的保证。

2、分散经销商风险,强化经销商社会责任意识。“三包”责任险代替经销商承担了“三包”责任的经济赔偿,有利于分散经销商的经营风险,并能促使其在第一时间替消费者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而增强了经销商的社会责任意识。

3、促进保险公司的发展。“三包”责任险主要是对受害人的赔偿,能及时避免受害人与致害人的纠纷,为保险行业带来新的业务空间和保源,同时,可以倒逼保险公司成立进口汽车的售后服务专业队伍,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让保险公司协助经销商在第一时间平衡及解决问题,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

(三)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叫好不叫座”的原因

我国进口高端汽车的销量从2012年的10.9万辆,猛增到2013年的12.8万辆,快速发展的非中规进口汽车市场显然存在着“三包”的责任赔偿风险,这为保险行业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20131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汽车三包新政策后,国内部分保险公司马上就为经销商量身定做了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但是经销商的投保率不足1%。分析起来原因大致有这些:

1、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长期以来,我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侵权行为,不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部分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了忍气吞声,只有少部分消费者会提起索赔。有些消费者为了车价优惠的短期利益,甚至与经销商签订同意放弃“三包”权益的协议。

2、销售者的法律责任风险意识不强。经销商对于产品责任风险的认识不足,误认为产品只要按照规定设计、制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小之又小,很多经销商没有被消费者追偿过,感觉不到风险的存在;再加上与很多消费者签了放弃“三包”权益的协议,索赔的风险不大,因此大部分经销商对消费者偶发的“三包”维权风险中,存有侥幸心理,事实上,非中规车主要是根据所在国的路况、油品、消费者使用情况等因素制造的。在国内使用这类汽车,因为以上问题存在缺陷,有多种疑难杂症,尤其是在三元催化清洗、积碳处理、电瓶保护、提高汽车动力性能、节油、提高音质效果、变速箱冲击等方面的问题突出。因此“三包”责任风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决定了生产商或经销商所提供的产品即便极近完美,仍不能避免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消费者误用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产品责任事故。

    3、法律环境不够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三包”责任险发展的基础,相比欧美的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法律体系还有诸多的不完善之处,对于某些具有侵权性质的行为法律未有明确的界定。而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未出台配套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法规的落地。“三包”责任险的保费是笔较大的支出,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大多数的进口汽车经销商选择了自留风险。

4、保险公司售后专业服务能力不足。汽车检测、保险、法律综合专业能力是经营“三包”责任险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三包”责任险的发展与效益就无从谈起,无论是产品开发,还是定价,无论是保险方案设计,还是理赔服务均离不开综合能力。保险公司往往需要在第一时间参与到纠纷处理的前端,对进口汽车的各种疑难杂症要能够准确判断,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特别是将专业服务寓于理赔管理,既关系到对被保险人的服务水平,也关系到对合理赔偿的控制。由于“三包”责任保险,没有历史的赔付数据可以参考,大部分保险公司对该险种采取了观望的态度。

三、完善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府干预

由于进口汽车在国内市场销售无售后保障,“三包”责任险作为一个避免客户纠纷、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险种,应作为进口车在国内市场销售必备条件之一,这接有利于保护市场和谐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出台有效的监控和管控实施细则,以保证“三包”法规的落地。

(二)设计科学合理的“三包”责任险体系

保险公司应根据各品牌车系的返厂维修情况,对于不同品牌、不同车型、不同价位的车辆进行差别定价。对于返厂率低的品牌车型可厘定较低的费率,对于返厂率高的品牌车型则可以调高费率。并且对于需要再保支持的业务进行划分,建立完善的再保制度,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保险理赔服务是保险公司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的好坏决定业务经营的质量。“三包”责任险的售后对保险公司来说更是一项重大的挑战,要求售后人员具备汽车检测、保险、法律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将专业服务寓于理赔管理。必备的专业能力既关系到对被保险人的服务水平,也关系到对合理赔偿的控制。

(四)成立鉴定风险控制机制的培训机构

成立拥有完善的售后维修鉴定风险控制机制的培训机构,内设维修鉴定中心,其团队由全国多个汽车品牌的高级专业技师组成,建立多品牌的进口汽车高新及世界领先的汽车技术研究机构。针对车辆不同情况给予权威评定,将车辆维修成本降至最低,并控制车辆承保风险节点。

(五)建立全面的检测维修保养网点

由于“三包”责任覆盖时间长,专业保养及维修显得尤为重要。依托进口汽车经销商售后服务站,保险公司联合经销商建立覆盖全国各地的检测维修保养网点,这将大大降低汽车使用中造成事故的风险,而专业的检测可以对“三包”责任的判断更加清晰,使损失降至最低。

发达的汽车保险服务业是成熟汽车市场的重要标志,更是汽车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的有效助推器。目前,进口汽车“三包”责任险才起步,是对现有车险产品的有益补充,还需在发展中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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